- 信用信息
-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- 站内文章
发布时间: 2023-02-20 11:19 |来源: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|专栏:联合奖惩
2021年12月5日至2022年1月5日,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。2022年3月18日,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督察意见,并移交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,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。
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,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,把督察整改作为衷心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忠诚践行“两个维护”的检验标尺,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,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。省委、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,细化目标措施、明确督导机制、强化闭环管理,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。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统一部署,省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,对督察移交的5起责任追究问题组织深入调查、逐一厘清责任,严肃精准有效追责问责。根据查明事实,依据追责问责工作有关规定,共对42个党组织、责任单位(厅局级3个、县处级30个、乡科级9个),142名责任人员(厅局级15人、县处级60人、乡科级及以下67人)追责问责。其中,责令42个党组织、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;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(移送司法机关4人)、组织调整1人、诫勉55人、责令书面检查18人、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4人,另有2人因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正接受审查调查。